【“学习笔记”按】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并从13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全面深刻阐释。
新时代的这些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
今天,笔记君和您一起学习领会第六个方面:全面依法治国。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决议》对新时代我们党为什么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作出哪些重大部署、取得哪些重大成效进行深刻总结和概括。
(一) 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改革开放以后,党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决议》一针见血地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高度重视,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动一系列重要工作。 《决议》深刻阐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决议》明确坚持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实践要求:
(二) 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成效
(三) 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这是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最新的重要论述,对面向未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更深入的理论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坚持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突破、重大创新、重大发展,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用“十一个坚持”精辟概括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
第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第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第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第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第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第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第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第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第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实践证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新步伐、创造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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