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申请
通知通告 会议纪要

中国商业统计学会职业教育与大数据分会关于重新登记会员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商业统计学会是由原国家商业部、国家粮食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华全国供销总社、中石化销售总公司等九大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共同发起,在民政部正式注册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的国家一级团体。学会现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商务部及国家统计局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学会主要从事市场调查、统计监测、信息咨询、教学科研、师资培训、研讨会、专业竞赛、行业标准制定等推动统计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及专业普及推广等工作。

中国商业统计学会职业教育与大数据分会是中国商业统计学会的分支机构,成立于20167月,组织目标是在职业教育机构与大数据行业企业之间建立合作发展机制,从校企合作、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师资队伍等方面着手,为推进大数据行业发展提供多层次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加快大数据专业教育的发展,创造新的业绩。

中国商业统计学会职业教育与大数据分会第二届委员会任期将于20263月底届满,根据《中国商业统计学会章程》和民政部关于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会员单位及会员进行重新登记,并推荐中国商业统计学会职业教育与大数据分会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候选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中国商业统计学会职业教育与大数据分会原会员单位、拟申请加入中国商业统计学会职业教育与大数据分会的单位。

1、中国商业统计学会职业教育与大数据分会现会员单位、委员单位和常务委员单位,企业团体会员、其他社会团体会员等均属本次重新登记范围。请填写会员登记表(附件一)

2、委员单位原代表人员(常务委员、委员)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变更代表人的,请重新推荐人选,并填写委员推荐表(附件二)。

3、请各单位积极参与推荐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于20251030日前邮件发至中国商业统计学会职业教育与大数据分会秘书处。

二、会员单位享有的权利

会员单位权利: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对分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委员单位权利:

除享有普通会员单位权利之外,另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每年一次的委员大会,审议和表决委员会重要事项的权利;

2、优先参与分会受总会委托的课题或企业委托的研究项目;

3、获得参与分会团体标准的制订和起草的优先权利。

常务委员单位权利:

除享有委员单位权利之外,另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每年召开的常务委员会议,参与分会重大事项的权利;

2、优先参与分会组织的校企合作、校校合作项目。

三、会员登记流程:填写《中国商业统计学会职业教育与大数据分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附件一)和《委员推荐表》(附件二),发邮件至中国商业统计学会职业教育与大数据分会秘书处,经委员会会议审议后通知入会单位,由中国商业统计学会职业教育与大数据分会颁发团体会员证,申请单位正式成为中国商业统计学会职业教育与大数据分会团体会员单位,委员、常务委员侯选人经委员会表决通过,颁发相应证书。

四、2025年会员代表大会:

根据《中国商业统计学会章程》和《中国商业统计学会职业教育与大数据分会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我会拟定于202511月在江苏南京召开中国商业统计学会职业教育与大数据分会2025年会员代表大会,详情见会议通知。

五、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商业统计学会职业教育与大数据分会秘书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211168

联系人:王国庆、许善明

电话:025-527102610 18963610798

E-mail:512262169@qq.com

附件一: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

附件二:委员推荐表

中国商业统计学会

职业教育与大数据分会

20251020

中国商业统计学会职业教育与大数据分会关于重新登记会员单位的通知.pdf

附件一: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doc

附件二:委员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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